台灣房地網會員條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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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房地網可隨時修訂本服務條款、隱私權保護政策、免責聲明及現今或嗣後頒布施行之各種規則,並將修訂或變更的內容公佈在台灣房地網APP或台灣房地網的網站上,至公佈之日起七日內會員無異議時,上開條款、規則、政策或聲明將自動生效,且適用所有台灣房地網提供的服務,不管是直接或間接透過網路連接的平台,如手機、平板、電子郵件或電話。
一、台灣房地網會員定義:
- (一)任何自然人或法人,經註冊申請,通過手機驗證後均可成為台灣房地網會員。
- (二)台灣房地網會員包括:
(1)試用會員、(2)正式會員、(3)一般會員。
- 各會員身份及使用範圍如下:
- (1)試用會員:領有不動產執業許可之不動產經紀人或營業員,在尚未付費成為正式會員前稱之。本服務於一段期間內提供部分功能予此等級會員使用,試用期間內或試用期滿,試用會員得透過付費機制升級為正式會員。
- (2)正式會員:試用會員透過付費升級後即為本服務之正式會員,正式會員得享有本服務所提供之各項功能。正式會員於付費使用期滿前得隨時付費續約,使用期滿若未續約,本服務將關閉會員之使用權限。
- (3)一般會員:一般消費者可免費申請加入此等會員,本服務將提供部分功能予會員使用。
二、個人資料正確性維持義務
- 為了能使用本服務,您同意以下事項:
- (一)試用會員及正式會員(因為是領有不動產執業許可之不動產經紀人或營業員)應依本服務註冊時所填寫之欄位提供您本人正確、最新及完整的資料。
- (二)一般會員(因為是一般消費者)不一定需要提供完整之個人資料,但配合會員申請之驗證機制,需依指示提供部分必要的正確個人資料。
- (三)如因您登錄不實資料或冒用他人名義以致於侵害他人之權利或違法時,應自負法律責任,如因此造成本公司損害,您應負賠償之責任。
三、會員使用規範
- 1.會員帳號或密碼資料不能轉讓、出租或借貸予他人。
- 2.無正當理由,會員不能與他人共用帳號。
- 3.會員自身的帳號被偷竊或遭第三者盜用時,應立即通報台灣房地網,依照本公司指示的步驟處理。
- 4.會員對自身的帳號和密碼因管理不善或不當之疏失,致所發生的一切後果應自行負責。
- 5.本服務內所提供之不動產物件資訊皆為各會員努力辛苦得來,故本服務禁止會員利用聯賣機制進行破壞、踩線、規避等不當行為。
- 6.本服務所提供會員的功能皆為正面積極屬性,是以增加會員業務效率及提升不動產交易機會為宗旨,服務內容並含有多項專利權以保護各會員權利,若有會員利用本服務致侵害其他會員權益span>時,系統會發出警告並由本公司提出口頭或其他方式告誡,情節輕者本公司得停止該侵權會員的使用權利(且本公司並不會退還該會員已付之費用),重者則協助被侵權會員的訴訟權利。
- 7.會員利用本服務所提供的聯賣機制與其他會員聯賣成功時,本公司得向成交會員雙方另行收取交易媒合服務費,交易媒合服務費率另於本服務平台內公告。
四、個人資料及隱私權保護
- (一)個人資料保護
- 1.個人資料之安全
本公司依「個人資料保護法」相關規定,蒐集、處理及利用您於會員平台登錄、留存之個人資料,並妥善加以保管。非經您的同意或依法令之規定,本公司絕不對外揭露。關於您個人資料的蒐集、處理及利用,皆依「中華電信股份有限公司客戶個人資料蒐集告知條款」受到保護與規範。
- 2.(個人資料蒐集告知條款 第二點)
個人資料之利用中華電信於平台內蒐集的個人資料包括:
- (1)對於網站您所登錄或留存之個人資料,您同意本公司在為提供本服務行銷、市場分析、統計或研究、或為提供會員個人化服務或加值服務之目的範圍內,得記錄、保存及利用您在本網站所留存或產生的資料及記錄,或提供本公司、關係企業及業務合作夥伴的行銷活動及相關優惠訊息給您。
- (2)本網站不定期發送本公司、關係企業或業務合作夥伴行銷活動及相關優惠訊息之電子報或商品訊息(EDM)或簡訊給您,若您欲停止接獲任何行銷訊息,請通知本公司取消。
- (3)本公司對於您個人資料之處理及利用,僅在蒐集之特定目的及相關法令規定之範圍內為之。除非取得您的同意或其他法令之特別規定,本公司絕不會將您的個人資料揭露於第三人或使用於蒐集目的以外之其他用途。
- 3.個人資料之保護
- (1)本公司會將您的個人資料完整儲存於我們的資料儲存系統中,並以嚴密的保護措施防止未經授權人員之接觸。本公司的人員均接受過完整之資訊保密教育,相關處理人員皆簽有保密合約,如有違反保密義務者,將受相關法律及公司內部規定之處分。
- (2)為了保護您個人資料之完整及安全,保存您個人資料之資料處理系統均已設有各項資訊安全設備及必要的安全防護措施,以保障您的個人資料不會被不當取得或破壞。
- (3)如因業務需要有必要委託第三者提供服務時,本公司亦會嚴格要求其遵守保密義務,並且採取必要檢查程序以確定其將確實遵守。
- (二)隱私權保護
- (您於本平台註冊及使用的紀錄、個人資料及其他特定資料,皆依「隱私權聲明」受到保護與規範。
五、服務暫停或中斷
本公司將以合理之方式及技術,維護會員服務之正常運作,但如有下列情形之一時,本公司得暫停或中斷本服務之全部或部分,對於使用者不負擔任何賠償責任:
- 1.對於相關系統設備進行遷移、更換或維護時。
- 2.因不可歸責於本公司所造成服務停止或中斷時。
- 3.對電子通信設備進行必要之保養及施工時。
- 4.發生突發性之電子通信設備故障時。
- 5.非本公司所得控制之事由而致您的服務資訊顯示不正確、或遭偽造、竄改、刪除或擷取時。
- 6.您有任何違反政府法令或本服務條款時。
六、會員內容之保留或揭露
- (一)本公司不對於您所傳送、張貼或發表之內容(包括但不限於文字、圖片、音樂、影像、軟體、資訊及各種資料等)做任何形式或實質之審查(會員所提供的聯賣物件除外,但本公司會盡力審查其正確性),亦不擔保其正確、完整、安全或可靠,您在閱讀其他會員之內容時亦應自行考量其風險。
- (二)本公司基於下列理由會將您所傳送、張貼或發表之內容保留或揭露:
- 1.司法或警察機關偵查犯罪需要時。
- 2.政府機關依法律程序要求時。
- 3.因會員之行為違反法令或本服務條款之規定時。
- 4.基於維護公益或保護本公司或他人權利時。
七、商品或服務之交易
如果您透過本服務與其他會員或廠商進行商品或服務之買賣或各種交易行為,此時僅該會員或廠商與您有契約關係存在,本公司並不介入或參與。如該商品或服務有任何瑕疵或糾紛時,請您逕行與該廠商或業者聯絡解決。如果商品或服務是本公司所提供,則相關權利義務依該商品或服務所訂定之相關規定辦理。
八、以電子文件為表示方法
您同意於使用本服務時一切交易之意思表示皆以電子文件作為表示方法,倘您於各項服務與功能等頁面點選同意或確認等功能鍵時,即視為您正式之意思表示。
九、智慧財產權
- (一)本公司會員平台及相關平台上所使用或提供之軟體、程式及內容(包括但不限於文字、說明、圖畫、圖片、圖形、檔案、頁面設計、平台規劃與安排等)之專利權、著作權、商標權、營業秘密、專門技術及其他智慧財產權均屬本公司或其他權利人所有,非經權利人事先書面授權同意,您不得重製、公開傳播、公開播送、公開演出、公開上映、改作、編輯、出租、散布、進行還原工程、解編、反向組譯、或其他方式之使用,如有違反,除應自行負法律責任外,如因而對本公司造成損害或損失,本公司得向您請求損害賠償。
- (二)若您無合法權利得使用、修改、重製、公開播送、編輯、改作、散佈、發行、公開發表、公開傳輸、公開上映、翻譯某資料,及再授權前述權利予第三人之權利,請勿擅自將該資料上載、傳送、輸入或提供予本公司。您所上載、傳送、輸入或提供予本公司之任何資料,其權利仍屬於您或您的授權人所有;但任何資料一經您上載、傳送、輸入或提供予本公司時,即表示您已同意授權本公司可基於公益或為宣傳、推廣或為經營本服務之目的,進而使用、修改、重製、公開播送、編輯、改作、散佈、發行、公開發表、公開傳輸、公開上映、翻譯該等資料,並得在此範圍內將前述權利再授權他人。您並保證本公司使用、修改、重製、公開播送、編輯、改作、散佈、發行、公開發表、公開傳輸、公開上映、翻譯、再授權該等資料,不致侵害任何第三人之智慧財產權,否則應對本公司負損害賠償責任。
- (三)本公司尊重他人智慧財產權,亦要求您能同樣尊重他人智慧財產權。本公司將依著作權法之規定,對於涉有三次侵害他人著作權或製版權情事者,本公司將終止其全部或部分之服務。若您認為您的著作被以構成著作權侵害之方式利用,或您的智慧財產權被侵害的情形,請提供以下資訊予本公司:
- 1.有權代表著作權或其他智慧財產權利益之所有人之電子或實體簽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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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您在了解虛偽陳述的責任的前提下,對於上述載於您的通知上之資訊之正確性且您是著作權人或智慧財產權人或合法代表著作權人或智慧財產權人之聲明。
十、準據法及管轄法院
- (一)關於本服務條款之解釋或適用,以中華民國之法律為準據法。
- (二)會員因使用本服務而與本公司所生之爭議,同意本誠信原則解決之,如有訴訟之必要時,除適用民事訴訟法第436-9條小額訴訟之情形外,同意以台灣台北地方法院為第一審管轄法院。